津落户
专注于天津落户!

天津落户之创业型落户

一、创业型人才基本要求:

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,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,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。创业团队核心人才(董事长、总经理、法定代表人、占股30%以上的股东)不受年龄限制。

二、创业型人才需要准备材料:

1,身份证;

2,在津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证明;

3,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证明材料;

4,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三、落户地点证明材料:

1,落户本人及配偶产权房提供: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的产权证;落户配偶名下从产权房的还需提供双方结婚证以及配偶身份证;

2,落户单位集体户提供: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、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3,落户区人才集体户提供: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4,落户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材料。

四、办理流程:

① 天津公安app或者公众号上预约申请;

② 预约通过后,材料递交行政许可审批;

③ 审批通过后,天津公安app或者公众号选择准迁领取方式,可选现场领取或者EMS邮寄;

④ 准迁收到后,回老家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;

⑤ 迁出手续办完后,来落户地派出所或者行政许可办理迁入手续;

⑥ 领取户口页,办理天津身份证。

赞(2)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天津落户-天津积分落户-津落户 » 天津落户之创业型落户
分享到: 更多 (0)

评论 抢沙发

  • 昵称 (必填)
  • 邮箱 (必填)
  • 网址

津落户-专注于天津落户

电话(微信):13516138254